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海运进口货物报关报验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鉴于: 1、乙方具有进出口货物报关报验方面的资质及丰富操作经验;及 2、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进口货物的报关报验事宜; 据此,双方根据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服务范围 1.1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为办理海运进口货物报关报验事宜。 1.2 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2.1 代理甲方办理约定货物的报关、报验 1.2.2 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 1.2.3 甲方其他的特别授权 具体的服务范围和代理权限详见报关报验委托单(附件一)。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报告。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1.2 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1.3 甲方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内容一致。如委托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如不一致,对委托内容与报关 单不一致产生的损失,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1.4 甲方应在船抵港 天前,将报关报验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报关报验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与单货一致。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有关批文及海关、商检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等。 2.1.5 需要变更的事项,甲方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2.1.6 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乙方没有义务为甲方代垫有关税费,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2.1.7 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 2.1.8 由于海关卫检、动植检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提货延误,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