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合同”签发单 计划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推举单位:资助金额: 委领导签发: 计划处: 会签处(有关业务处室): 经办: 经办: 主办处室: 核 稿: 经办: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合 同 书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甲方):承担单位(乙方):推举单位(丙方):起止年月: 年 月 至 年 月浙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二 OO 一年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填表说明:第一条 本合同委托单位(甲方)指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单位(乙方)指本合同项目承担企业,推举单位(丙方)指本合同项目推举的市(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等。第二条 根据《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完成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资助的项目,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所列内容应实事求是地逐条仔细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第三条 本合同与项目申请材料构成一套立项的原始资料,乙方承担任务以合同内容为依据。第四条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丙方按合同规定进度向乙方核拨经费,丙方按合同规定进度向乙方核拨匹配资金,乙方按合同规定到位自筹资金。乙方应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甲方和丙方的监督、检查,如实按时填报半年及年度资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乙方应在本项目完成后的二个月内,按本合同规定经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验收表。第五条 贴息资助项目,经甲乙丙三方确认,从本合同签字后一年内,如因各种原因乙方不能为实施本项目从金融机构贷款,甲方将取消向乙方的贴息计划,并中止本合同。乙方在规定时间从金融机构贷款,且经丙方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贷款证明后,甲方将安排向乙方贴息,贴息数额以本合同所规定的贴息数额为限。第六条 在本合同生效后五年内,甲方和丙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企业和项目信息。第七条 甲方鼓舞乙方将本项目进行商业化应用。如在本合同生效后五年内,乙方未能将本项目投入实质性商业化应用,甲方和丙方有权指定乙方以外的企业进行商业化应用。乙方应就技术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与乙方以外的企业达成协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甲方和丙方确定合理的使用费。第八条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外两方,并在合同期间内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