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法定代表人理聘用合同法定代表人理聘用合同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股东: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或“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鉴于:1.甲方拟聘用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定代表人;2.乙方决定接受甲方的聘任,出任甲方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根据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期限1、本合同期限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0 日止,聘用期为 2 年,为固定期限合同。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 乙方酬劳乙方酬劳由本公司支付 万元。每一会计年度进行年度进行支付,采纳“上打下”的原则,即来年底结算后才能支付上一年的酬劳。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负责与市卫生局进行沟通,解决公司在卫生局遇到的一些困难,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2、 负责与市医疗保险机构、管局保险机构进行沟通,解决公司在市医疗保险机构、管局保险机构遇到的一些困难,确保参保职工可以正常使用医疗保险卡;第四条 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诺并承担如下义务;1、直接对股东会负责;2、将会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会越权;3、严格履行股东会授予的职责和权利;4、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维护公司利益;5、遵守国家法律及法规,包括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6、当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冲突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和诚信的原则,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下列义务:(1)真诚地以对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2)按给予权利时原定目的行使权利;(3)亲自行使所给予的酌情处理权,不得将其酌情权转给他人行驶;7、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确定的其他职责。第五条 乙方禁止性行为1、 不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2、 不组织实施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 不参加聘任或解除聘任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外的公司员工;4、 不参加组织编制公司的奖惩、薪水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5、 不参加股东会批准的酬劳和其他福利待遇;6、 不享有主持和召集日常工作会议权利;7、 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8、 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与自己或者自己的近亲属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参与或进行关联交易;9、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10、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