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汤山“台湾口岸”项目服务合同甲方:乙方:深圳雅盛和驰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即将开发的汤山台湾口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全案代理合作,具体分为项目前期综合服务、招商代理、销售代理、以及项目商业运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服务内容及付费标准:1.1 合作标的物: 项目名:南京“台湾口岸”项目(暂命名)项目地址:汤山新城汤铜公路与宁杭公路交汇处。1.2 合作内容及付费标准: 1.2.1 前期综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可行性投资分析(参照附件一)、项目前期策划定位(参照附件二)、提交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项目营销策划报告(参照附件三)、项目落地规划(参照附件四),以上服务时间约为 60 天(服务周期起算日以合同正式签约日为准),以上前四项服务内容将分阶段向甲方逐一汇报,并最终形成报告提交甲方;项目落地规划将贯穿项目规划建设及招商全过程,进行各项细节的顾问服务。本阶段服务费用:人民币 60 万元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署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30%的费用,计 18 万元人民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乙方向甲方提报《项目前期可行性投资分析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15%的费用,计 9 万元人民币;3、乙方向甲方提报《项目前期策划定位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20%的费用,计 12 万元人民币;4、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并经甲方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10%的费用,计 6 万元人民币;5、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营销策划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15%的费用,计 9 万元人民币;6、通过项目的落地规划,协助项目施工图定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10%的费用,计 6 万元人民币。以上费用,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销售代理佣金中可一次性扣除 30 万元。 1.2.2 招商代理服务在执行前期规划设计服务的同时,甲方委托乙方同步进行本项目的招商工作,鉴于本项目的特别性,前期乙方主要针对定制式的主力店(酒店)进行招商,待项目具备整案招商条件后,乙方开始其余商业的招商。招商过程中的差旅、公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无需甲方承担。 本阶段服务报价:乙方所招的商家首年的 45 天日租金或根据每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