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汊河镇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镇各办公室、站和相关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本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一)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政策法规要求主动做好本区域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协同、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构,保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人员配备、办公设施装备、经费等基本工作条件。 (四)充分发挥农村村委会、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负责组建、整合本区域内“群众监督网”。 (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本级和下一级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并开展常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讨论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杜绝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建立完善本区域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七)明确本区域食品类产业进展导向,引导相关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进展。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二、镇有关人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镇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镇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2、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人员配备、办公设施装备等基本工作条件和正常工作经费; 3、了解掌握食品安全监管状况,讨论决定食品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督促直接责任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4、组织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应急指挥工作。 (二)镇政府分管领导(食品安全工作站站长)对分管工作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日常工作; 2、贯彻落实镇党委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完善落实,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各专项工作方案; 3、常常讨论分析本辖区有关食品安全状况,督促工作站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4、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