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汉城湖冷饮摊位承包协议甲方:西安市引湑济黑调水工程管理中心乙方:刘玮4 月 18 日,在局党委的提倡下,汉城湖运营公司对局下属单位经营汉城湖冷饮摊位项目召开会议,决定将汉城湖冷饮摊位之一给引湑济黑调水工程管理中心经营。引湑济黑调水工程管理中心 4 月 19 日上午 9 点半召开职工会议,张主任传达了会议内容,会上全体职工一致认为管理中心目前工作繁忙,无力经营汉城湖冷饮摊位项目,决定将此项目承包给职工或某人进行经营管理。会后两天内截止到 4月 21 日只有刘玮一人报名,报名后建管处班子再次进行了宣传鼓动,还是无其他职工同意报名经营摊位。为保证局党委提倡顺利落实,建管处在无选择情况下,班子决定由办公室与职工刘玮共同谈商,经协商决定刘玮承包汉城湖冷饮摊位进行经营管理,其他职工因未在规定时限报名,不得再报名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 甲方将汉城湖冷饮摊位每月原价承包给乙方经营;二、 乙方向甲方交纳 5000 元保证金,待乙方摊位经营一个月后,甲方现场查验满足汉城湖运营公司要求后,甲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将此保证金退还乙方;三、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汉城湖运营公司所有管理制度;四、 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其他行为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 若汉城湖运营公司将再给甲方摊位,甲方继续原价承包给乙方,甲方应直接转包给乙方;六、 汉城湖运营公司以后需给甲方增加承包大型项目,(如酒楼、码头、游艇等)均与乙方无关;七、 甲、乙双方因纠纷,应本着相互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法人): 乙方:主管领导:经办人: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