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作协议(补充一)甲方:上海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上海九羚置业有限公司2024 年 8 月 18 日,甲、乙双方就汇丽花园二期(以下简称“项目”)事宜签署了《合作协议》。一年来,双方均较好地履行了合作协议所约定的各项义务。为更好的履行《合作协议》,经协商,双方补充约定如下:一、 双方确认,因成本增加、规划调整及市场变化等因素,原《合作协议》中约定的“销售收入在 6.5 亿元 人民币之内全部归甲方所有并支配”,调整为“销售收入在 7 亿元 人民币之内全部归甲方所有并支配”。同时,双方进一步确认,除不可抗力之外,无论市场是否变化,或者开发成本是否增加,该 7 亿元 不再做任何调整。双方同时确认,本补充协议第五条所涉及的车位补偿款不计入 7 亿元 之内。二、 双方同意,由乙方在 2024 年 11 月 1 日以前,制订一房一价表并报甲方审批,该一房一价表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执行。乙方有权以高于该一房一价表的价格组织销售,假如以低于该一房一价表的价格进行销售的,应事前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给予购房者的任何折扣优惠,均需自行承担。三、 双方确认,项目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 102387.91 平方米 ,假如实际面积与规划批准面积差额在正负 3%之内的,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 7 亿元 不做调整,假如正负差额超过 3%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方案。四、 双方确认,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不参加项目的物业管理,乙方可根据法定程序,参加物业管理的招投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五、 双方同意,车位部分的变现方式为:乙方按每个车位 6.9 万元的价格另行补偿给甲方,车位补偿款应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付清(6.9 万元 X 项目总停车位),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应分配的销售代理费中扣减。在付清所有车位补偿款之后,项目停车位归乙方享有。六、 应乙方要求,甲方在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十天内,向乙方再次提交与项目有关的,涉及开发主体、规划、建设、销售等的所有资料之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立项批文、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具体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园林环境方案、设备系统方案、建材设备、装修装饰标准、所有房屋平面图、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建筑面积实测报告、预售合同样本(含补充条款)等。上述资料尚未取得的,则在甲方取得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交付该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