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泥搅拌桩施工劳务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因承建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的需要,现将水泥搅拌桩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工程内容本工程的水泥搅拌桩(φ mm)施工任务所需的机械设备、工人、发电机组及燃油由乙方负责提供,并按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二、工程单价及材料事项1、综合单价为 15 元/米;该单价包含人工费、施工设备费、发电机组费、燃油费,同时此单价不含税。2、总工作量约为 2.4 万米,实际结算以设计图纸双方确认实际钻的工程量为准。3、桩机进场费 3000 元/台,进场时支付,如由于设计或甲方原因更改图纸而造成总工程量达不到 2 万米以上,甲方要支付桩机进退场费 6000 元/台。三、工程量的确认甲方委托专人作为现场代表,负责对乙方的工程量进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确认。甲方现场代表在乙方每 施工结束时予以签字确认乙方的工作量。四、付款方式:1、桩机进场时,甲方预付乙方贰万元作为桩机工人生活费、购买柴油的费用。2、施工费支付:经甲方计量确认完成工作量 60%进度款向甲方报出进度款 5 天后支付(扣除预支款),剩余 40%工程款待桩工程完工后,三天内付清给乙方。五、工程期限:1、该工程的水泥搅拌桩施工期限以甲方通知为准,直到工程结束为止。2、工期定为贰个月,如因甲方责任和天气阻碍,按相应顺延时间。3、因甲方业方停建或征地等原因未及时提供水泥搅拌桩工作面给乙方。造成乙方停工时,该工期相应顺延,并且当停工超过 10 天时乙方有权提出结算申请,自乙方提出申请之日起 3 天内甲方将所有施工工程款及其他应付乙方的款付清给乙方,且乙方有权将施工设备临时撤离施工现场设备进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4、因人力不抗拒之因素(如雨、台风等)而影响施工队期限时,工期相应顺延。5、在一个月内甲方和业主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累计超过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 天时(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雨、台风等而影响施工则除外),则超出部分每天每台机补偿给乙方 600 元。六、双方的责任及义务:1、甲方负责对业主、质检监理等方面的联系协调工作。2、甲方负责测量工作分区或控制点,施工场地平整,以防陷机,材料要到施工现场,使工作场地具备水泥搅拌桩施工的条件。3、甲方负责书面提交水泥搅拌的施工要求并全可以随时对工程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由于乙方原因施工不符合要求或有关技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