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2024 年武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甲 方:武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乙 方:为保障广阔参合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 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市级转诊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确保参合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定 点 医 疗 机 构 管 理 办 法 》 ( 武 卫[2024]215 号)和相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第一章甲方权利与义务第一条 经乙方主动申请并经评审考核,根据乙方医院等级、医疗水平和专科特色,甲方确定乙方为武汉市新农合市级转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全市开展新农合的 9 个区参合农民住院转诊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国家、省和市有关新农合的政策和制度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甲方负责制订新农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费用控制措施、结算政策、信息系统改造要求等,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培训,并为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第四条 甲方联合各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定期对乙方新农合医疗服务情况进行检查、稽核,对检查、稽核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其他违规行为,根据《武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武卫[2024]215 号)》和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甲方在执行职务时,有权行使以下权力:(一)向乙方负责人及当事人询问与新农合有关的医疗服务和费用结算等情况;(二)调阅、查询参合病人的病历(案)、处方、医嘱、收费清单和收费票据;(三)实行现场抽查、事后回访、网络监管等方式,对乙方提供的医药费用报销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乙方临时封存参合病人的有关资料。第五条 甲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乙方互通情况、协调工作,讨论问题,采纳乙方合理建议。第六条 乙方若与区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因参合农民就医结算问题产生争议时,甲方应积极组织协商处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 乙方应仔细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医疗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新农合的相关政策。第八条 乙方应建立与新农合制度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负责新农合的管理与协调工作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经办新农合工作,履行《武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