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楼宇交付前的全面清洁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清洁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办 小区的楼宇交付使用前的全面清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服务事项及服务范围 乙方按合同约定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 小区(共 栋)的楼宇交付使用前的全面清洁工作,具体工作范围由双方在附件中约定。 第二条 承办方式和期限 1、乙方以自己的人员、机器、工具和物料(特别注明的除外),采纳包工包料(水电由甲方提供)、包税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系数、包通过验收等方式,依据合同约定,承接小区的清洁服务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调整任何费用。 2、甲乙双方合作期为 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应于 年 月 日进驻小区,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全部清洁工作。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与乙方续约。(本合同约定期限应在甲方被授权管理的期限内) 第三条 清洁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1、本合同清洁服务费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2、甲方对乙方的清洁工作进行验收后,乙方应将付款通知书交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根据验收记录情况,结合附件三《清洁工作扣分制度》的规定计算清洁服务费,并向乙方支付。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国内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第四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合同约定对乙方的清洁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2、在小区内免费提供适当场地(约 平方米)供乙方现场办公和存放清洁机器、清洁工具及清洁物料。(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即时清理退还) 3、无偿提供水、电给乙方使用,以便乙方能根据合同的约定顺利进行正常的清洁工作。 4、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清洁费用。 5、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后的二天内组织双方人员,按本合同约定的附件一《清洁工作范围及工作细则》、附件二《清洁人员要求》及附件五《清洁人员配置、员工和工程管理》的规定进行验收,并做好有关的验收记录工作。 6、甲方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