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字合同:房抵字 号 抵押反担保合同抵 押 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河南日新担保有限公司抵 押 人(甲方):住 所 (地址): 法 定 代 表 人 : 电 话: 抵 押 权 人(乙方):河南日新担保有限公司住 所 (地址):法 人 代 表 : 电 话: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债务人(被担保人)住 所 (地址): 法 定 代 表 人 : 电 话: 鉴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向 (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 万元借款,为确保债务人就上述借款与债权人签订的所有《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及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 )《委托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甲方自愿以其依法所有的房产为债务人的上述借款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恪守:第一条 抵押担保债权的种类、数额、期限: 担保债权种类:担保债权金额(大写):担保债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条 关于抵押财产的状况:抵押财产名称:房地产权抵押财产位置:抵押财产权利凭证号:抵押财产价值(大写):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1、乙方依据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 )约定,因债务人违约而发生乙方代债务人偿还给债权人的全部欠款本息、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因实现抵押权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等。2、债务人依据《委托保证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第四条 抵押担保的期限。抵押期限为抵押登记完成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届满后 年止。第五条 甲方义务:一、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妥善保管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当抵押物发生损毁、灭失或其他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甲方应于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重新恢复抵押物价值的方案。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售、交换、出租、赠与、再抵押或以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三、抵押期间,因国家建设和城市拆迁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列入拆迁范围的,甲方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后的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同意就该抵押物的拆迁补偿金、赔偿金、保险金等由乙方优先受偿。双方亦可重新设定抵押。四、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即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承担登记费用,需要乙方协助办理时,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交通费、误工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