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2024—0102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 代 理 委 托 合 同合同编号: 辽 宁 省 建 设 厅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使 用 说 明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制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纳,签定合同前认真阅读。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定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招标代理机构应恪守诚实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三、本合同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的中介组织。四、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使用说明和十项协议条款组成,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文本共 19 页。五、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在招标备案前签署,随同备案文档一并在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六、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再次查验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查验其身份;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查验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七、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工程预付款的付款方式是指合同约定由甲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若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的,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在合同中写明。八、招标工作结束后,委托人(甲方)应对受托人(乙方)所代理项目的有关备案资料进行检验。并对招标代理事项进行评价。九、本合同所约定的第十条第(六)款以及本合同以外的补充约定,不得含有不合理减轻或免除双方应承担责任的内容;与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为准。十、本合同文本条款由辽宁省建设厅和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 本文本不得翻印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 代 理 委 托 合 同招标人(甲方,委托人): 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乙方,受托人): 资质等级及编号 项目负责人: 委托招标事项: 。招标事项核准文件名称: 招标事项核准文号: 项目总投资额(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为准): 资金来源: 设计单位名称: 招标项目投资总额: 元(大写)其中:征地费 元,大市政配套费 元,拆迁费 元,建安工程费 元。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地点: 招标项目规模: 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