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招标代理合同委 托 方: 成都慧生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两河村 1 组法定代表人:龚伟邮编号码:601017营业执照: 510112000103555电话:028-88413474 传真:028-84872288受托方:成都瑞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中街 99 号法定代表人:冯斌 营业执照: 510112000000611电话:028-84877566传真: 028-84877566甲、乙双方根据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就 慧生时代广场 的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 1 条:注释1.1 物业指 慧生时代广场 ,位于 成都市龙 泉驿区西河镇汽贸大道 68 号 。1.2 本合同指 慧生时代广场 《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合同》,即本合同,建筑面积 283244.41 平方米。1.3 招标代理指以本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时间完成本合同规定工作内容的整个工作形成。第 2 条:招标代理期限2.1 本合同招标代理期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工作完成时止。第 3 条:招标代理的内容根据双方约定,乙方提供于甲方之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下列服务:3.1 拟定招标方案;3.2 审查投标人资格;3.3 编制标底;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4 协助投标人踏勘现场;3.5 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3.6 指导物业管理合同的拟定;3.7 协助到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招标及中标备案手续;3.8 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第 4 条:招标代理服务方式4.1 乙方在甲方的全力配合下,全程策划组织该项目的物业管理招标工作。4.2 通过招标工作确定合格的中标单位。第 5 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付款方式:5.1 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42486.66 元 ( 大写:肆万贰仟肆佰捌拾陆元 陆角陆份 (每平方米 0.3 0.15 元,不含应 向评标中心 上交的服务费,该费用由委托方另外支付) 。若中标单位到期未支付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则该费用由甲方承担支付。5.2 付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由甲方费用承担方一次性支付。5.3 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5.4 乙方应向甲方付费方出具正式发票。5.5 逾期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甲方费用承担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月息千分之三。第 6 条:双方权利与义务6.1 甲、乙双方在 慧生时代广场 物业管理招标中应精诚合作,以保障招标工作的高效运行。6.2 甲、乙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