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报业集团经济组织制度改革的再思考 报业集团改革曾有一度的现代企业制度思想的萌芽,也对报业的经济组织制度进行过改革探究,遗憾的是未有大的成果。目前,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调整文化产业结构的大趋势下,报业应当总结历史经验,梳理自身的进展思路,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国”“民”并举,激活报业经营的制造活力 考察报业集团的产业进展,我们能够发现,其现有的企业实体多有国有企业的体制性弊端。而类似个体民营经济机制的实体,在大多数报业集团都是空白。 国有企业改革的最终出路,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报业集团对旗下的企业实体的改革之路,也不能例外。然而,对“空白”的那一块,报业集团可以考虑在纳入集团整体进展架构的前提下,通过“再造”的方式,培育一个类似于个体民营经济那样的有活力的创新型企业群体。具体的途径,可以通过两种形式来实现: 一是“退”。在集团主办主管的企业实体中,于集团进展本身没有实质性影响,属于集团意义上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经营实体,退出全资经营,引入民营机制,通过制度创新,改造一批现有企业,最大限度地释放经济主体的制造活力。 二是“进”。通过提倡并用实质性措施,引导全员创业,开拓市场,释放民间经济主体的制造活力,制造出一批新型企业。报业集团的全员创业,不等同于社会上一般人的创业有志于此的报业集团,必须出台人性化措施,引入新机制,加以引导扶持。 首先是要在报业集团内形成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并出台具体措施,保障失败者的相关利益。 创业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过程。一个微软的崛起,背后是无数 IT 企业的倒下。假如报业集团的创业者既要承担创业失败风险(包括财产损失),又要承受舆论的打击,以及其他实际利益的损失,一个不愁温饱的人,不可能有创业的激情。而且,这些创业者的创业过程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在为报业集团探究创业之路付出成本。因此,宽容失败,对失败的创业者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就是对报业集团创新活力的保护,其意义重大。 其次,要在全员创业中,引入责权利相统一的新机制,通过制度创新,针对不同类型创新企业,精心设计合适的制度架构,最大限度地释放创业者的制造活力。 再次,报业集团应建立创新型的投融资机制,为创业者提供后续支持。对于一些经过市场摔打、度过了创业期的企业,报业集团的资金扶持,无疑是其快速成长的一大利器。但这种投资或扶持,带有明显的风险投资性质,在报业集团的旧有体制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