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编号:出租方(甲方): 签约地点:承租方(乙方): 签约地点;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租赁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并共同遵守执行。一、租赁房屋及期限1.1 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营业用房租赁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经营范围限于商业(不含餐饮业)。1.2 甲方出租该营业用房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1.3 甲方出租该房屋的装修及设备、设施见附表。1.4 租赁期限共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二、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2.1 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 元,每月租金共 元(不含租赁税费),乙方须于每月 1 日之前,缴交当月租金,若当天为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2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月的装修期,乙方在此期间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费用。免租期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合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届满后,即从 年 月 日开始向甲方缴交租金。2.3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第一年三个月租金共 元人民币作为租赁保证金。2.4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依规定自行承担管理费、空调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保安费及其他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应缴费用。2.4.1 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 元,共 元。管理费应与当月租金在每月 1 日之前向甲方缴交。2.4.2 其他费用在每月 5 日前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空调费根据独立水、电表及公共分摊进行计算。三、乙方房屋的装修、增设他物3.1 乙方不得随意装修、改造、增设他物,不得改变、破坏房屋的结构。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损失。3.2 乙方如需在承租的房屋内装修、增设他物,须将有关装修施工的设计图纸、材料等资料提交甲方,如有必要,应经公安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审批,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办理相应的手续方可施工,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3.3 乙方装修承租的房屋,必须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监管。3.4 乙方装修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防盗、空调及排污系统以及其他公共设施、设备的接驳、更改或搬移,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由甲方指定的施工队施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相关设施交付乙方使用。4.2 甲方应支持乙方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协调内外关系。4.3 甲方提供与房屋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