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在有效期内监控已上市药品质量,以发现市售包装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如杂质含量变化),保证按照固定验证过的生产参数制造的产品质量维持在稳定的趋势,并且经此考察可以在有效期内监控药品质量,并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2.范围: 公司的所有市售包装药品。 3.职责: 制订每年的持续性考察计划 质量部 每个产品的稳定性试验方案 质量部 按计划进行考察,并做好记录,总结考察报告报质量受权人。 化验室 4.程序 4.1 要求 考察批次数和检验频次应当能够获得足够的数据,以供趋势分析。通常情况下,每种规程、 每种内包装形式的药品,至少每年应当考察一个批次,除非当所没有生产。某些情况下,持续稳定性考察中应当额外增加批次数,如重大变更、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应当列入稳定性考察。此外,重新加工、返工或回收的批次,也应当考虑列入考察,除非已经过验证和稳定性考察。稳定性报告必须定期更新。 4.2 稳定性考察计划 质量保证部QA 人员于每年年初依据本年度的生产计划制订年度稳定性试验计划,确定本年度将进行的和可能要增加进入稳定性试验程序的品种,并于每年年终对本年度公司的稳定性试验工作做出年度总结报告。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要的异常趋势进行调查。任何已确认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结果或重大不良趋势,都应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还应考虑是否可能对已上市药品造成影响,必要时应实施召回。 4.3 稳定性考察方案 应涵盖药品有效期,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每种规程、每种生产批量药品的考察年批次: 考 察 原 因 批 次 新产品正常批量生产后前三批产品 3 批 为监控公司产品以及合同加工产品在有效期内质量所进行的持续稳定性考察 按产品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内包装形式每年考察一批,除当年没有生产外。所考察批次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重大变更或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批次 相应批 改变主要物料供应商 3 批 ②产品介绍,包含包装形式及现有有效期; ③相关的物理、化学、微生物的检验方法,可以考虑稳定性考察专属的检验方法; ④检验方法依据; ⑤合格标准; ⑥试验间隔时间(测试时间点);推荐每年进行,至少在有效期的开始、中间和结束点进行;我公司规定于0 个月、3 个月、6 个月、9 个月、12 个月、18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取样,按持续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微生物限度于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