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处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圣涉宝(天津)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确认合同,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并执行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所列的数据处理分析服务。 1.2 一方未获另一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合同所述的权利、义务及/或责任转让予第三方。 1.3 乙方需将本合同项下的数据处理分析服务项目分包其他方提供时,应在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启动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双方签署合同变更书,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视分包商提供的服务为无效服务。 二、定义 “ 数据”由 甲方提供给 乙方并与 甲方客 户 相 关 的所有数据,以下所列均是数据的一部分: 1.存储或者以其它方式固定于有形媒体、电子媒体或其他媒体上并且可提取为可察觉形式的所有资料、数据文档、图像、图表、影像;此类数据或者已经清晰注明保密,或者本身属性已是保密类型; 2.在处理上述数据的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数据文档、图像、图表、影像。 “ 保密资料和 数据” 包 括 但 不 限 于在履 行 本合 同过程中或者在双 方业 务 处理过程中可获 得 的双 方交 易和 业 务 有关 的所有信 息( 书 面 、口 头 或电子形式的信 息 ) 三 、数据处理分析 服 务 内 容 、服 务 期 限 3.1 数据处理分析 服 务 内 容 包 括 对 甲 方提供 的相 关业 务 数据的记录、整理、计算、作图、分析等方面的服务。 3.2 专 业 技 术 服 务 期 限 :本合 同 持 续 有效 到 任 何 一方向 另 一方提前 六 个 月 发 出 书 面 通 知 予 以终 止 。 四 、服 务 变 更 4.1 任 何 一方均可以要 求 对 数据处理分析 服 务 进行 更 改 。任 一更 改 申 请 须 以书 面 形式提交 。 4.2 根据更改要求的范围和复杂程度,甲乙双方可对实现变更要求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磋商。 4.3 就上述第4.1条,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变更备忘录后,变更生效。变更将修改或替取数据处理分析服务中或先前的任何变更备忘录中所有不一致的条款。 4.4 提出变更请求的一方应提交书面申请,描述变更、变更的理由 和变更将产 生的影 响 ,并提交另 一方讨论 ,接 收 方须 于 接 到 申请后三 周 内 向 建 议 方知 会 其 决定 。 4.5 如 双方对该 申请达成一致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