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色彩构成 一 平面构成 第一章 概述 构成——现代设计的造型基础训练 构成是创造形态的方法,研究如何创造形象,形与形之间怎样组合,以及形象排列的方法,构成艺术,是现代视觉传达艺术的基础理论。构成艺术,分为二维构成与三维构成,分为三种:平面构成 ,色彩构成 ,立体构成。 构成一词来源于“构成艺术”。“构成主义”属于哲学和艺术范畴,它有具体的内容、思想方法和行为准则,是一种风格和流派。构成更多的是哲学和科学的含义:“对象世界诸要素的分解与组合,使新功能显现。” 平面构成,是一种视觉形象的构成。它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在平面设计中,如何创造形象,怎样处理形象与形象之间的联系,如何掌握美的形式规律,并按照美的形式法则,构成设计所需要的图形。(也就是说,平面构成是在平面上以多种造型元素按照一定的秩序与法则进行分解、组合,从而构成理想形态的设计)我们学习构成不是目的,而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是培养一种创造观念。平面构成一般只用黑白两色,目的是便于研究和表现形态自身的情感力量。 * 平面构成,作 为一门 设计基础课 的教 育 ,始 于1 9 1 9 年 德 国 包 豪 斯 设计学院(它是由 建 筑 师 格罗 佩 斯 于1 9 1 9 年 在德 国 魏 玛 创建 的) 第二章 平面构成的设计元素---点、线、面 造型元素 点、线、面,是一切造 型要素中最基本基础的元素, 可以存在于任何造型设计之中。 第一节 点的概念 一、点的概念 点,表示位置。它既无长度,也无宽度,最小的单位,在平面构成中,点的概念只是相对的,它在对比中存在。圆中同一个圆点,在小的框架中会显得很大,而在巨大的框架中又会显得很小。比如,人类居住的地球与我们人类相比较是巨大的,但与宇宙相比较,它又是一个渺小的点,因此,点的概念是由相互比较的关系决定的。几何学中的点,只有具体位置,而无面积大小,从造型意义上说,点是具有空间位置和形态的视觉单位。 A、点的大小 点可大,可小,点越小,点的感觉越强,点越大,则会产生面的感觉。 B、点的形态 点的形态可分为规则形与非规则形的点,规则形的点常称为几何形态的点。非规则形的点为自然点,偶然形点。 C、点的构成 有单点构成、散点排列、点的连续排列和变化性或规则性排列等。 D、点的视觉感 点有集中、吸引视线的视觉感。点居画面中央,有向心力,有静态感;点偏离中心位置,则产生不稳定感和动感;点如果连续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