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培养标本采集、运送与报告标准操作规程 一、血培养指征 患者出现寒战,体温超过38℃或低体温,怀疑血流感染时,尤其存在以下情况时,应抽血做细菌和真菌培养:医院内肺炎;留置中心静脉导管超过72 h;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有严重基础疾病、免疫缺陷伴全身感染症状;临床医生怀疑有血流感染可能的其他情况。 二、采血时机 一旦怀疑有血流感染可能,应立即采血做血培养,最好在抗菌治疗前或停用抗菌药物 24 h 后,以寒战、发热时采集为宜。 三、采血流程 (一)消毒 1.培养瓶消毒程序:用消毒液消毒培养瓶橡皮塞,待干燥后使用。 2.皮肤消毒程序:用消毒液从穿刺点向外画圈消毒,至消毒区域直径达 5 cm以上,待消毒液挥发干燥后(常需 30 s以上)穿刺采血。 (二)静脉穿刺和培养瓶接种 成人用注射器无菌穿刺取血后,排尽针头内空气,直接注入血培养瓶,勿换针头(如果行第二次穿刺或用头皮针取血时,应换针头),先注于厌氧培养瓶,避免注入空气,然后注入需氧培养瓶,轻轻混匀以防血液凝固。近年来,临床普遍采用负压血培养瓶,将血从患者静脉直接吸入血培养瓶,减少污染环节。 (三)注意事项 1.检验单需注明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血液采集时间和部位、临床诊断等患者信息。 2.采血部位通常为肘静脉,疑为细菌性心内膜炎时以肘动脉或股动脉采血为宜,切忌在静滴抗菌药物的静脉处采血。除非怀疑有导管相关的血流感染,否则不应从留置静脉或动脉导管取血,因为导管易被皮肤正常菌群污染。 3.采血次数:对于成年患者,应该同时分别在两个部位采集血标本,在两个不同部位分离到同样菌种才能确定是病原菌。 4.细菌性心内膜炎:在 24 h 内取血3 次,每次间隔不少于 30 min;必要时次日再做血培养2 次。 5.采血量:以培养基与血液之比 10:1 为宜,以稀释血液中的抗菌药物、 抗体等杀菌物质。采血量过少会明显降低阳性率。成人每次每培养瓶采血8~10 m l,婴幼儿每次每培养瓶采血2 m l。 四、运送要求 1.所有标本采集后都应立即送往实验室,最好在 2h 内。如果不能及时送检,宜置于室温环境。血培养瓶送到检验科放入培养箱前,不应暂存于冰箱内。 2.送检标本应正确粘贴条形码,注明采样时间和送检时间。 3.安全防护:放标本的容器必须防漏,禁止将渗漏的标本送往实验室。 五、报告要求 (一)紧急口头(电话)报告 血培养出现阳性报警时,立即进行革兰氏染色、镜检,并在最短时间内将结果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