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与社会工作 壹、前言女性主义协助我们理解社会构造中因性别所产生的权力关系,即使社会工作中关切女性议题并不等同于女性主义( Sands & Nuccio,1992;Simon,1988.etc),但是透过女性主义对社会文化的解释与批判,有助于社会工作实务上,权力、资源的分派关系探讨,打破主流价值的运作,协助案主由其本身经验获得自觉与解放,并结合受压迫个人或团体,试图再建构社会中的两性关系与权力分派。贰、女性主义发展历程(Rebcca Morrison van voorhis,p351-358) 女性主义含有不同的流派,每一流派对妇女处境及压迫本源有不同的解释,因此所提出的方略亦有所不同,下列就自由女性主义、基 进 女 性 主 义 、 文 化 女 性 主 义 、 社 会 主 义 女 性 主 义 ( Rebcca Morrison van voorhis,p351-358)分别阐明之。(一)自由主义(Liberal)女性主义 最普遍为大家熟悉的女性主义观点为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该理论强调男女两性应是相似的,而性别的分工为社会上不平等的本源,因而形成资源与机会分派的不平等。因此,该理论强调同工同酬,并消除社会之歧视与或不公平的待遇,主张透过任何形式以使男女平权。另外,还倡议涉及正当堕胎、反歧视、性骚扰、争取法案改革及职业训练方案(使女性亦可有机会与男性竞争,从事如建筑工、消防员等工作)。自由主义可分为古典自由主义与福利自由主义,前者强调政府责任在于(1)保障公民自由(2)提供全民均等机会,后者则强调政府角色在规制市场,提供人民最起码的经济正义(economic justice)。 社会工作者常运用福利自由主义观点,提出满足妇女经济上需求的(特别抚育儿女者)政策,主张政府应提供必要的经济扶助方案。(二)基进(Radical)女性主义 基进女性主义认为妇女面对的男性优势的压迫,源自最古老的压制—父权制度,由于父权制度是由男性操纵,因此,性别不平等的问题实际为政治问题,如只谋求在法律层面改革,并不能解决女性最根本的压迫问题,因此女性应自我组织对抗男性的控制。强调透过革命的方式,方能让女性由被宰制与心灵的控制中走出来,因此认为挑战男性性别中心的激进社会变迁是必须的,例如主张女性走出婚姻与家中承当生育与育儿的宿命责任。社会工作主张发展受虐妇女中心及法案,杜绝并隔离男性暴力的侵犯。(三)文化(cultural)女性主义该流派认为性别的差别来自社会建构,文化女性主义强调应透过理解女性经验(涉及倾听女性案主本身的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