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 法定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 法定住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出租方同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第一条 商铺坐落地址:出租方的商铺坐落地址:孟连县城东路 77 号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期两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先付租金,后使用房屋,租金一年一交.2.承租方必须根据约定时间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 7 天的宽限期,从第 8 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百分之五加收滞纳金.第四条 租赁期商铺修缮出租方将商铺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商铺架构。否则按商铺损失金的 10 倍赔偿。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1、 水电费:由承租方负责。2、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商铺的质量或商铺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3、 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2、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商铺,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假如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商铺,须在 3 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5000 元: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5000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没有经得出租方同意擅自将承租商铺转给他人使用的,付违约金 5000 元。如因此迄或承租商铺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30 日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在租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