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建筑工程总分包施工管理协议编号:FBHH-012009 年 6 月 25 日建筑工程总分包施工管理协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总承包管理方: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南方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总分包管理实施方:青岛弘海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上述当事人合称为“甲乙双方”,简称为“甲方”或“乙方”。甲乙双方现就青岛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东海路地下广场(南区)人防掩蔽工程的施工达成以下建筑工程总分包施工管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东海路地下广场(南区)人防掩蔽工程1.2. 工程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和东海路交界处1.3. 工程范围:按甲方和建设单位签定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下称:总承包合同)内约定的承包工作范围、内容(工程部位以实际签证为准)和总承包合同规定要求为本工程范围内所有专业分包单位提供现场现有的配合,并对各专业分包工程单位进行组织协调配合管理工作。第二条 甲乙双方主要责任2.1.甲方责任2.1.1. 派遣精干、有效的总承包管理班子人员,负责本工程的总承包管理工作;2.1.2. 对施工过程中的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标化、资料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确保督促乙方按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的工作标准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实施本工程。2.1.3. 对因乙方管理人员自身工作不当而造成甲方声誉及财产损失的乙方管理人员,甲方有权建议予以撤换并将追究乙方责任。2.2.乙方责任2.2.1. 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的法律规范、规定、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达到总承包合同的规定要求。2.2.2. 负责具体施工管理的实施,根据甲方要求的工作标准和管理规定实施工程施工,承担本工程按甲方和建设单位签定的总承包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并且承担甲方管理人员用于本工程的对外经营费用,甲方应在该费用发生前二日内须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乙方不予认可。2.2.3. 配备派驻一套经验丰富、能胜任本项目的管理人员组成的施工场地现场项目管理班子,且有相应的资质和上岗证。上述委派的管理人员重要岗位包括并不限于项目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工程师、预算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试验员、资料员、机电工程师等,上述相关管理人员架构和上岗证书乙方必须在进场施工前七日内报送甲方,经甲方审核备案后方可上岗。2.2.4. 本工程施工乙方不得转包,如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