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 ) 顾字第 号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乙方: 委派律师: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业务进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xx 省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细则》第二条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二)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三)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企业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四)应甲方要求,参加甲方项目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五)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六)应甲方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七)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八)就甲方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九)提供与甲方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十)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十一)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未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更第 1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换律师取代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二)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三)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推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四)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五)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六)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