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展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展厅的位置: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展厅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 218 号喜盈门建材家居广场 BF0102#.0106#0108#展厅,海伦国际软转集采中心。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24 月,自 2015 年 04 月 10 日起至 2017 年 04 月09 日止。甲方正式交付场地于乙方使用的时间是 2015 年 04 月 10 日。 2、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 1 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3、本门面房租赁用途:GIA 设计事务所正常办公及接待客户。 第三条 合同押金、租金、租赁期相关费用及税金: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 3000 元。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起 3 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期间乙方如须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乙方退场后 3 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2、乙方应按月交纳租金,租金为:1000 元/月,支付方式为每月 10 号。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假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经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条 房屋维修及改造: 1、甲方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租赁期内,甲方主动提出维修的,须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租赁物;甲方出售或转租展厅,须在 1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2、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有关转租的条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 双方保证条款:1、甲方保证本合同及《附属设施清单》所列设备、设施及有关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2、甲方保证乙方在展厅内活动的全面自由,并确保对展厅公用设施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