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转让合同甲 方(转让方):地 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 话:传 真:邮 编:乙 方(受让方):地 址:法定代表人:电 话:传 真:邮 编: 鉴于:1.甲方(作为委托人及受益人)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于 年 月 日签署了编号为华证资管( 2024 ) 第 04 号 的《华证价值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以下简称“《资管合同》”),《资管合同》下的委托资金专项用于受让优质信贷资产,委托资金规模为人民币 (¥ 元),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到期日为 年 月 日,预期投资收益率为 。(具体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要素见附件 1:《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转让清单》)。2.截至本合同签署日,甲方作为《资管合同》下委托人完整且有效地享有《资管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完整且有效地持有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项下的全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3.甲方作为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人同意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转让甲方持有的上述《资管合同》项下的全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约定以自有资金受让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商讨,就本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转让,达成合同如下: 一、转让标的:甲方同意转让且乙方同意受让《资管合同》项下甲方持有的全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转让日之日起,乙方将依法享有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计划项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计划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将不再属于甲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标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项下任何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利益、不再承担任何风险,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资管合同文本、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瑕疵等问题造成的本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本金、收益等损失。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转让日为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之日,即 年 月 日。三、转让价款与支付(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 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且甲方未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声明与保证条款)的前提下,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转让日向甲方足额支付上述转让价款。(二)乙方应将转让价款全部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下列收款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三)乙方将转让价款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