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行业 2024 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主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伊犁州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伊犁州旅游局与各县市旅游局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一、事故控制指标(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职责范围内不发生死亡事故(二)火灾事故:职责范围内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三)交通事故:职责范围内不发生交通死亡事故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一)仔细贯彻落实自治区和自治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年度安全工作安排意见对本地区落实有关精神做出具体安排,按要求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履行旅游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排查旅游设施安全隐患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二)配备与本部门安全生产相适应的监管人员,指导、协调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 A 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辆以及特种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三)仔细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承诺书),落实月通报、季公布、半年自查和年度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四)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由行政正职主持、行政副职及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分析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布置、督促、检查防范各类事故的工作,对重大事项要做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要严格实施,并有落实情况的记录或总结。(五)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本行业“十二五”规划,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指导,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检查范围、内容和频次,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帐,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形成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做到措施、资金、人员、时间“四落实”,对下属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事项,应及时讨论并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