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了搞好从业入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安全技术水平以及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如下:第一条、全项目部各部门、各施工队都要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使之做到常常化、制度化。第二条、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及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1、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2、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三条、被项目部新录用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部门、作业队)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经考核合格后,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可上岗。1、公司级安全培训:新职工报到后,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科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 6 学时,其教育内容应包括:(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有关事故案例等。2、项目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负责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