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教育纳入煤矿企业职工培训教育计划之中。使其制度化。根据《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 有 关 规 定,结 合 矿 实 际 情 况,制 定 本 规定。 一. 培训教育的重点对象与内容: 1.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的重点是:新入矿的人员,(包括合同制工人和零时工) 2.此事危险作业的特别工种。如:放炮员、瓦检员、绞车司机、电工等人员。 3.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和井下普通操作工人和调换工种人员。 4.培训教育的内容:职业病基本知识、预防常识、入井须知、瓦斯、水、火、粉 尘、顶板 、放 炮、电 气 、运 输 和 救 护 等,并 结 合 《 煤 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和生产实际进行培训教育。 二、实施办法: 1.凡新入矿的职工,由劳资科配合有关科室进行矿、车间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跟班劳动,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禁止上岗。 2、对特别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须根据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 教材的内容进行系统地培训教育,经上级劳动部门或本矿安全科明题 考 试 合 格 ,发 给 操 作证 后 ,才 能 上 岗 。未 经 过 培 训 教 育 或 虽 经 过 培 训教育,但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工作。 3、对班主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和井下普通操作工人的职业卫生、安 全 知 识 培 训 ,每 2-3 年 应 进 行 一 次 ,以 提 高 其 安 全 知 识、技 术 素 质 和班组管理水平,每次培训都要命题考试。 4、凡调换工种与换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工种、新岗位的职业 卫 生 、安 全 技 术 教 育,经 考 试 合 格 后 才 准 上 岗 工 作,未 经 教 育 合 格不准上岗。 5、对管理人员,有条件的时候分期分批到煤矿学校主办的短期培训班,进行专业职业卫生、安全技术培训,发给结业证方可上岗。联盟煤矿职业病防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办法 1.为搞好职业卫生工作,切实保证职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规 定 ,结 合 实 际 情 况,对 职 业 病 防 治 提 取 专 项 费 用,实行专款专用。 2.职业病防治专项费用由财务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提取,用于职工岗前,在岗和离岗的健康检查及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应急等开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 专项费用支出审核鉴字报销遵守以下程序:首先部门职业卫生主管人员签字,其次有职业卫生办公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