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成车用包装纸箱通用技术条件(文件编号: Q/LC.QJ-CP-J-02-061475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重庆隆鑫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成车用包装纸箱的要求、标志、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重庆隆鑫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成车用包装纸箱(以下简称“包装箱”)。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451.2-2002 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法GB/T454-2002 纸耐破度的测定法GB/T462-2003 纸和纸板水分的测定法GB/T4857.3-1992 包装 运输包装件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GB/T4857.4-1992 包装 运输包装件压力试验方法GB/T4857.5-1992 包装 运输包装件冲击强度试验方法GB/T4857.9-1992 包装 运输包装件喷淋试验方法GB/T2679.8-1995 纸和纸板环压强度的测定GB/T2679.5-1995 纸和纸板耐折度的测定GB/T6543-1986 瓦楞纸箱GB/T6547-1998 瓦楞纸板厚度测定法GB/T16717-1996 包装容器重型瓦楞纸箱GB/T16718-1996 包装材料重型瓦楞纸板GB/T15172-1994 运输包装件抽样检验GB/T450-89 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GB/T10739-89 纸浆,纸和纸板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压3 定义GB/T 16718-1996确立的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五层重型瓦楞纸板(双瓦楞纸板)用二层瓦楞纸板与面纸、芯纸及里纸各一层裱合而成的瓦楞纸板。3.2 七层重型瓦楞纸板(三瓦楞纸板)用三层瓦楞纸板分别与面纸、里纸各一层及两层芯纸裱合而成的瓦楞纸板。4 技术要求4.1 基本要求4.1.1 包装箱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4.1.2 包装箱应根据摩托车的特点、流通环境的条件和客户的要求而设计。4.1.3 包装箱的外廓尺寸和总质量应符合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4.1.4 包 装 箱 采 用 五 层 重 型 瓦 楞 纸 箱 和 七 层 重 型 瓦 楞 纸 箱 , 并 应 符 合GB/T16717-1996的规定。4.1.5 包装箱的结构应符合GB/T6543-1986中附录 A的规定。纸箱的内设件如隔档、衬垫、底座及支承件等,由相关技术要求确定。4.1.6 包装箱所用瓦楞纸板应符合GB/T 1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