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技术服务代理合同甲方:乙方: 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合作, ( 下列简称甲方)与 (下列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着和谐、协商的态度,达成技术服务代理合同内容以下: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 治疗技术服务代理权 授予乙方,并认定乙方为 地区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二、从合同订立之日起,三个月内为试代理期。乙方须认真开展市场的宣传和学术推广,并且按甲方规定在试代理期内完毕 2 家三甲医院的开发指标。三、医院收费:收费项目编码由乙方负责与医院共同申报,甲方协助。四、代理期三年。乙方在代理期第一年( 月份到 月份)的销售任务为 万 元,开发三级医院总数达 家以上。后来每年销售额须达成 20%的增加。五、试代理期间,乙方应确保技术服务次数不低于 次,同时向甲方提供试代理期的工作计划。当试代理期满时,如果乙方未能达成甲方规定的技术服务次数,则甲方有权取消同乙方的代理合作。六、试代理期结束后,双方仍乐意继续合作,乙方须向甲方交纳确保金 万元 。如果乙方未能完毕年度技术服务销售目的(即本合同正文第四条所商定内容),甲方有权按未完毕比例提取确保金作为赔偿。其它细则:1.甲方向乙方提供 临床治疗技术服务,以及经乙方承认的技术指导、培训和技术升级服务。2.合作期间,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涉及技术服务费、 试剂耗材 、 人员工资 等,以每人次叁仟元(3000.00 元)计算。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3.乙方须提前 5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下一周的《临床治疗技术服务申请表》,方便甲方及时外派技术人员跟进服务。4.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技术服务政策和价格政策。甲方推出新的技术服务原则,如果需要调节市场价格,则甲方必须提前 5 个工作日告知乙方。5.乙方应在每月 5 号之前,向甲方提供《月市场开拓进展和计划表》和上一种月的《临床治疗服务统计报表》。6.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推广活动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做虚假宣传和推销。推广导向要旗帜鲜明、形象要统一,甲方应予以适宜的配合。7.乙方需极力维护甲方在本地的公司形象,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甲方的专利权(涉及发明、信息、文献及多个与医学有关的实验报告、总公司产品所产生的下游产品。)8.在代理期间,乙方应每一种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本地 技术服务市场的状况和临床反馈的具体报告,同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技术服务的市场状况(涉及广告资料、价格、医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