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密级: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IPTV 开机广告合作代理协议 ( 娄底 )区域 甲方: 乙方:湖南省大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驻湖南电信 IPTV 业务经营部 甲方: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合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湖南省大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驻湖南电信 IPTV 业务经营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胡马戈合作联系人:胡奇辉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联系电话:15607404807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荷花苑电信小区秀荷轩 7F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为促进湖南 IPTV 媒体业务进展,挖掘市场潜力,提升湖南 IPTV 品牌价值,拟由甲方代理娄底区域的湖南 IPTV 开机广告对外经营权,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确实保障湖南 IPTV 开机广告的安全、高效、有序运营,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各自在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1 乙方授与甲方湖南 IPTV 娄底区域的开机广告 30 秒资源代理权(单次开机广告时长为 60 秒)。2.1.2 甲方负责组织团队对湖南 IPTV 开机广告业务进行业务合作推广。2.1.3 甲方可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调整广告价格或优惠幅度。2.1.4 甲方保证所提交的内容健康、积极,符合国家政治和舆情要求,符合 IPTV 播出技术要求法律规范;2.1.5 甲方以电子文件格式向乙方提供广告稿,并向乙方以传真形式发广告定单。乙方应按甲方定单要求及时予以发布(甲方保证在客户签约前,口头与乙方协商落实广告位置发布时间、发布次数等事宜并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确认广告定单)。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2.1 乙方负责保障湖南 IPTV 开机广告业务的开展和持续性;2.2.2 乙方负责开机广告的播出内容进行审核,并根据甲方需求制定排播计划,以及出具业务排播单作为对外排播的业务受理证明;2.2.3 乙方负责对已受理的甲方排播单的执行进行保障。2.2.4 对于在全省多个区域同时投放广告的广告客户,乙方保留播放权利。2.2.5 假如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广告制作,收费如下:平面设计 50 元/P;配音 100 元/15 秒;无特效视频制作 100 元/秒;特效视频制作 200 元/秒。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发布计划更改3.1 广告发布计划确定后,若由于甲方客户原因需要更改发布计划的,甲方须至少提前 5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后才能修改播出计划。乙方有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