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协议书甲方:**新天威交通进展有限公司(**汽车客运站)乙方:为做好 年 旅客疏运工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节假日加班(包括正班运力、非正班运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除正班运力外,每日再派车到甲方站场加班,具体车号为: 。计划加班**至 _ 等站点。二、甲方必须在商定的加班期内积极组织客源,如因客源不足,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商谈调整其加班计划。乙方需在商定的加班期内保证加班运力,不得随意失班,如有特别情况不能依时发车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三、节假日客流高峰期间,甲方安排给乙方的班次,乙方必须保障准点应班,不脱班。班次晚点超过30 分钟,乙方车辆不能准点应班,甲方将有权调动其他运力顶班疏导旅客,乙方不得阻拦必须积极配合甲方;且乙方须按 500 元/班次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了能提供相关证据的道路堵塞、坏车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班次造成脱班不应班的,参照乙方正班班车与甲方签定的《进站经营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乙方在一天当中有责的班车晚点、脱班达 3 班及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在今后受理乙方高峰期加班时,将有权拒绝。四、乙方必须提前向甲方提供机动运力运行所必须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运管部门制发的节假日临时加班证、营运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如乙方提供的资料有伪造、作假、涂改等行为,视乙方为违约,乙方按 1000 元/辆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乙方应严格根据交通部有关安全行车规定,合理安排加班车辆司乘人员的上岗及休息时间,确保客运驾驶人 24 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8 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 4 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 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 80%,并严禁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六、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法错开凌晨 2 时至 5 时运行的,应自行制定凌晨 2 时至 5 时停车更换驾驶员、建立中途休息点、中途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等安全保障措施,同时将有关资料交甲方存档备案。七、乙方车辆加班超过 800 公里以上的线路,必须提前做好《线路安全评估报告》及《客运企业线路运行情况表》并随车携带,另《线路安全评估报告》由甲方存档备案;八、乙方必须确保班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的配备齐全有效,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应急门、应急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