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复习题 ◆ 楔形文字法 ◆ 名词解释 1 .楔形文字法 指古代西亚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两河流域地区各奴隶制国家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法律的总称。它产生于公元前3 0 0 0 年左右,到公元前6 世纪,随着新巴比伦王国的灭亡而逐渐走向消亡。 2 .阿维鲁 指具有公社社员资格的人,是巴比伦自由民的上层,包括国王、僧侣贵族、高级官吏、高利贷者、自耕农和独立手工业者,他们享有完全的权利,其人身和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汉穆拉比法典》确立了阿维鲁的特权地位。 3 .穆什凯努 指巴比伦自由民的一个等级,主要是指失去巴比伦奴隶制公社社员资格或外来的、依附于王室经济的人。包括租种王室土地的佃耕者、接受王室土地而效力于王室的军人以及为王室负担其他义务的人,法律地位较阿维鲁低,但其人身和财产仍受到法律严格保护。 4 .《汉穆拉比法典》 公元前1 9 世纪,同一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在吸收原有楔形文字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部法典。其原文镌刻在一块黑色玄武岩石柱上,又称“石柱法”。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基本上适应了当时巴比伦国家奴隶制经济的影响,具有较大的历史影响。 简答 1 .简述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征。 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征有: (1 )以楔形文字镌刻。 (2 )法典结构比较完整,一般采用序言、正文、结语三段式体例。 (3 )法典内容涉及面广,几乎涵盖了法的基本领域,如对国家统治形式,对民事、刑 事、诉讼等方面的问题均已论及。 (4)法典缺乏抽象原则。楔形文字法大多是司法判例汇编,法律条文一般都是对具体法律问题的个别规定。 (5)楔形文字法一般都将法描述成神意的体现。但不是宗教法,而是认定法。 2.简述楔形文字法的历史地位。 楔形文字法的历史地位主要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楔形文字法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形成的一个法系,它的形成和发展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它不仅标志着古东方法从习惯法阶段进入成文法阶段,而且代表着人类成文法律的开端。其留下的法律典籍为后人研究古代两河流域地区的经济和政治,以及研究人类早期法律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史料。 第二,楔形文字法独立于宗教之外以强制规范确立奴隶主阶级的统治秩序,其法律特征之鲜明,其条文之缜密,其文字表述之准确,都是人类其他早期法所不能比拟的。 第三,楔形文字法不仅代表了古东方文明的伟大成就,而且通过米诺斯文明,通过波斯帝国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