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备用药品,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1)。 二、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品种、规格及数量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一式二份,科室、出库药房各一份)。 三、科室配置备用药品品种、规格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申请并填写表 2 和表 3《科室备用药品审批表》、《科室备用药品(科室专科用药配置)明细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科室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必须有批号。药械科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规格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确属临床急需、三无病人用药等特殊情况,需增加品种、规格、数量的,须填写表 4 和表 5《补充备用药品审批表》、《科室补充备用药品明细表》,说明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药械科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补充或变动。 五、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 便 于病人应 急时 使用,其 他 人员不得 私 自 取 用。基 数药品取 用后应 及时 凭 处 方、医嘱 到 药房进 行 补充基 数药品。 六 、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 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 专用抽 屉 存放 ,严 格加锁 ,并按需要保持 一定基 数,动用后,由医师 开 专用处 方,向 药房领回 ,每 日 要进 行 交 接 班 。药剂 科每 月 定期 检 查 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 符 合 规定。 七 、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 箱 存放 的药品,由专人负 责 ,口 服 药、外 用药、注 射 药分开放 置,每 月 查 对 有记 录 。急救车 、急救箱 ,随 时 检 查 核 对 药品种类 、数量是否 相 符 ,有无过期 变质现 象 。 八 、护士长对 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 责 (包 括 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 换 科室或进修 或辞 工 要对 新 护士长进 行 备用药品的交 接 工 作 。 九 、各科室每 个 月 定期 检 查 备用药品的有效期 及损 坏 情况。对 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