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船舶保险条款第六章船舶保险条款第一节船舶保险概述第一节船舶保险概述一、船舶的一、船舶的概念概念1.1.定义定义《海商法》第《海商法》第33条规定:条规定:““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海船和其他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20总吨以下的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小型船艇除外。”2.2.含义含义广义广义上的船舶上的船舶航行于海上(航行于海上(海船海船))经营海上运输义务(经营海上运输义务(商船商船))二、船舶保险的二、船舶保险的标的标的1.1.有形有形标的(船舶是一个标的(船舶是一个合成体合成体))船壳船壳或船体或船体机器机器设备设备附附属属器器具具燃料燃料给养给养2.2.无形无形标的(与船舶有关的标的(与船舶有关的利益利益和和责任责任))利益:利益:运费、运费、租金租金营运费用营运费用保险费保险费预期利润预期利润责任:责任:碰撞碰撞责任责任三、船舶的三、船舶的保险价值保险价值和和保险金额保险金额1.1.船舶的保险价值船舶的保险价值《海商法》第《海商法》第219219条规定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时保险责任开始时,,船舶价值船舶价值++保险费保险费2.2.船舶的保险金额船舶的保险金额定值保险定值保险,足额保险。,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保险价值四、船舶的四、船舶的法律地位法律地位与船舶保险与船舶保险1.1.船舶的船舶的不动产不动产性性船舶的船舶的功能功能是是海上移动——海上移动——动产动产船舶的船舶的所有权所有权比较固定——比较固定——不动产不动产船舶船舶保险单保险单不能随意不能随意转让转让2.2.船舶是船舶是合成体合成体船壳船壳、、舶机舶机、、属具属具应视为一体应视为一体按整个合成体计算按整个合成体计算保险价值保险价值按整个合成体承担按整个合成体承担保障责任保障责任3.3.船舶的船舶的拟人性拟人性船舶船舶是物是物不是人不是人拟人拟人处理——处理——船名船名、、船藉船藉、、船龄船龄对物诉讼对物诉讼→→扣船扣船→→船舶所有人应诉船舶所有人应诉→→对人诉讼对人诉讼4.4.船舶拥有船舶拥有国藉国藉国藉证书国藉证书法律适用、管辖权法律适用、管辖权方便旗方便旗五、船舶保险的五、船舶保险的特点特点1.1.承保承保整个过程整个过程的风险的风险建造下水、建造下水、营运、停泊、报废拆营运、停泊、报废拆船船2.2.保障的保障的范围广范围广财产财产++利益利益++责任责任3.3.保险标的受保险标的受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支配掌握支配掌握船舶保险单不能随意转让船舶保险单不能随意转让4.4.承保承保风险集中风险集中,标的,标的价值高价值高5.5.具有很强的具有很强的国际性国际性第二节我国船舶保险条款第二节我国船舶保险条款PICCPICC于于19861986年年11月月11日修订的船舶保险条款日修订的船舶保险条款((HullInsuranceClauses1/1/1986HullInsuranceClauses1/1/1986),适用),适用远洋远洋船船舶保险。舶保险。另有另有PICCPICC于于19961996年年1111月月11日修订的“日修订的“沿海沿海、、内河内河船舶保险条款”。船舶保险条款”。19861986年年PICCPICC船舶保险条款参考了船舶保险条款参考了19831983年年1010月月11日修订的日修订的协会船舶定期保险条款协会船舶定期保险条款((ITCITC-Hulls-Hulls19831983),共),共1111条,见条,见P366P366-371-371。。一、一、责任范围责任范围PICCPICC船舶保险分为船舶保险分为全损险全损险和和一切险一切险。。(一)全损险(一)全损险承保由于承保由于下列原因下列原因所造成的被保险船舶的所造成的被保险船舶的全损全损::1.1.地震地震、、火山爆发火山爆发、、雷电雷电、恶劣气候、海啸、洪水、恶劣气候、海啸、洪水等等自然灾害自然灾害2.2.搁浅搁浅、、碰撞碰撞、、触碰触碰、触礁、沉没、失踪、触礁、沉没、失踪等等意外事故意外事故3.3.火火灾或灾或爆炸爆炸4.4.来自船外的暴力盗窃或来自船外的暴力盗窃或海盗海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