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市快讯合作加盟协议甲方:银川城市快讯广告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 主城区代理经营甲方 DM 广告业务[ DM 报纸(DM 蓝页)\DM 杂志\省会及特大城市校园 DM 广告 ],达成以下方面协议。第一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下发的 2024-061 号文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1)乙方具有分公司独立的经营、管理、人事、业务等分公司负责人的管理之权利在乙方所在地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2)乙方第一年度签约期满后,在不拖欠甲方网络宣传服务费和管理费、无违反本加盟协议的情况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第二年度协议。 2.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不得超出甲方授权的经营范围的义务。 (2)乙方必须保证所出版的广告严格根据《广告法》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不得有虚假、恶意及影响甲方公司形象的广告内容。 (3)乙方在经营期内有向甲方按时交纳网络宣传服务费的义务。 (4)乙方有义务保持所使用的标志、名称,以及在 DM 报纸或 DM 杂志上刊登的报头与甲方的一致,除经营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外,不得添加和修改任何内容。报纸的印刷量(县级城市每期不得低于 10000 份,以确保广告效果)。除报头以外,纸张、版面样式、设计风格等,由乙方自行决定。 (5)乙方有履行甲方统一整体管理的义务。 (6)有和甲方及甲方各地分公司之间交换版面的义务。根据甲方或甲方的大区域运营管理中心、直属省级分公司规定的“全国统一传稿价格”执行,刊登其他分公司的广告后 ,把当期的 DM 报纸或 DM 杂志邮寄给该分公司,同时乙方运作的 DM 报纸或 DM 杂志必须每期存档保留 7 份,以备总公司每年的定期检查。 (7)有按时邮寄 DM 报纸或 DM 杂志给甲方备案存档的义务,每期最少 2 份,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1 月 10 号、4 月 10 号、7 月 10 号、10 月 10 号,其他有特别要求邮寄的除外)。 (8)有和甲方及甲方各地分公司传稿保持互动的义务; (9)有在本经营地区范围内积极树立并保持【城市快讯】良好形象和信誉的义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向乙方收取网络宣传服务费和管理费的权利,如总部有重大品牌推广活动产生的费用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