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嘉逸快捷酒店协议合同 甲方:葫芦岛市嘉逸快捷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酒店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房间预订1、在乙方客人入住甲方酒店之前,甲乙双方须以传真确认入住客人的姓名、性 别、房间数量和类型、入住和离店日期、结算方式及其它要求等事项。2、甲方凭经双方确认的订房通知为乙方客人办理入住手续。3、乙方若需取消或变更预订,应尽量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将 免费为乙方办理取消或变更预订。4、收到乙方订房通知后,甲方应确保满足乙方的订房要求。二、房间价格1.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优惠房价: 房间类型 门市价 协议价(9 折) 特惠大床房 118 元 106 元 标准大床房 128 元 115 元 电脑大床房 138 元 124 元 标准双床房 128 元 115 元 电脑双床房 148 元 133 元 豪华大床房 168 元 151 元 2.以上房价每间客房含免费双早。三、结算方式1、现付:由乙方入住客人在离店时自行结清所有费用。2、房费由乙方支付结算程序为: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2.甲方于每月初将乙方上月所发生费用结算单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通知乙方负责部门。3.甲方向乙方提供原始单据及等额的合法发票,乙方收到上述单据和发票并经核实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账户。4.如因甲方未提供或延迟提供相关单据或发票的,乙方付款期顺延,乙方无需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其它约定1.在乙方支付房费的情形下,乙方除需承担乙方确认的订房通知上明确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以外,无需承担任何的费用。乙方入住人员住宿期间发生以外的费用均由入住人员自行承担。并由甲方自行收取,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入住人员在住宿期间在甲方支配或管理区域内所蒙受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或者可归责入住人员自身或第三人的原因除外。3.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 2024 年 9 月 1 日始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止。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因本协议发生或与本协议事项有关的任何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葫芦岛市嘉逸快捷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