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铺招租方案一、招租目的:通过商铺招租,引进相关的经营服务项目,为南海校区的广阔师生员工提供便利、完善的生活服务,从而保障南海校区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稳定进展。 二、招租形式: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对社会公开招租。三 、 招 租 商 铺 及 经 营 范 围 : 本 期 公 开 招 租 商 铺 为 一 楼 1 号 铺 ( 水 果 店 、30M2),2 号铺(照相精品店、30M2),3 号铺(眼镜店、30 M2),6、7 号铺(理发店、60 M2),8、9 号铺(电器维修店、60 M2),二楼 11 号铺(商务中心、30M2),1 2 号铺(凉茶店、30 M2),13、14 号铺(文体用品店或图书音像制品店、60 M2),图书馆大门左侧(文印中心、20 M2)。四、招租原则:采纳综合评定法确定经营者。由校区招租小组成员根据招租评定原则对承租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该项目经营者,最高分相同则原租户优先。后勤办负责具体实施。五、租金标准:设定最低报价,不设上限。各店铺具体如下: 一楼:理发店 20元/平方•月,其他店铺 40 元/平方•月。 二楼、图书馆文印中心:30 元/平方•月。 每年按十个月计收。 六、其它费用:物业管理费按 3 元/平方•月收取,电费为 0.98 元/度,水费为2.53 元/立方米收取,每月按实际使用量结算。(水电费均为代收代付)。租赁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 七、评定原则:本次招租实行租金报价和权重加分法进行综合评定。 具体方法如下: 1、租金报价分值:以最高报价为 100 分,其它单位报价换算成对应分值。 公式为:C=B÷A×100 (A 为最高报价,B 为投标单位报价,C 为投标单位的得分。) 2、权重加分: (1):各项目竞租者原经营本项目且证照齐全加 10 分(竞租者必须与营业 执照上的负责人相符)。 (2):各项目竞租者在高校内经营过本项目的,每满一年加 2 分,最多加三 年(必须有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原件)。八、商铺租期:租期为二年,租约期满后,进行下一期招租,上一期承租商在评定分值相同的情况下,有优先承租权。 九、其他事项: 1、承租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南海校区的各项规章制度。 2、承租商必须与南海校区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三个月内办齐 相关的工商、税务、卫生等各种证照。 3、甲方给予乙方免租金装修时间20 天,首期租金按扣除免租金装修时间后 的实际天数计算。 十、报名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