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如何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 、变更、延期以及注销申请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申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常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质权自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6、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假如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二)具体要求 1、根据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印或者印刷形式,出质多件商标的,在一份申请书种列明,相同、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出质。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加盖代理人的章戳。 3、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5)担保的范围;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4、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要附送该人员签署合同的特别授权文件。 (三)《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的领取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载明: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