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标质押需要办理的手续担保法第 79 条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由此可见商标出质的生效要件,除应当具备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外,合同成立后应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此时合同才最终生效。《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则具体规定了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文件、不予登记的情形、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等。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申办流程 1、企业向银行提交商标质押贷款书面申请; 2、由专业机构对企业的商标专用权进行评估; 3、银行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及商标专用权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 5、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6、执行借款合同。商标权质权的登记申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常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质权自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吴文三 1343960127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6、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假如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二)具体要求 1、根据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印或者印刷形式,出质多件商标的,在一份申请书种列明,相同、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出质。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加盖代理人的章戳。 3、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