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户联营合同企业名称: 编 号: 电 话: 商户联营合同甲方:树理文化购物广场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确保联营双方的权利与利益,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卖场联合经营事项达成下列商务条款,签订合同。第一项联合经营内容1. 经营商品范围:商品品类商品品牌具体要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合作周期: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3. 合作卖场: 4. 经营位置: 区 5. 经营面积: 平方米6. 进场设备道具清单另附第二项经营约定1. 乙方经营承诺:(1)守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所经营的商品证件齐全,各种经营文件的复印件和必要的其它资料交甲方备查, 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合格证、生产合格证、代理经营授权书等文件;(3)保证完成本合同要求的销售指标及其他促销条件;2. 商品质量要求:(1)乙方必须具备生产商、经销商或代理商资格,保证正常的商品渠道;(2)乙方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 元;本保证金在本合同到期后 3 个月,在确认顾客无有关质量索赔问题后向乙方一次性退还;(3)对其经营的商品质量负全部责任,因商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顾客两次以上投诉者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外并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500—1000 元;(4)由于乙方商品质量原因造成顾客人身损害及给甲方造成重大名誉损失时,乙方必须按甲方对顾客的服务承诺和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全部责任,并为此结果向甲方支付5000 元以上的名誉损失;(5)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如有违反,乙方负全部责任。造成甲方和消费者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已对甲方造成了名誉侵害,乙方承诺给予甲方 5000元以上的经济赔偿。(6)对于乙方经营劣质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甲方有权制止并根据情节单方终止合同;(7)乙方所经营的商品若不符合甲方商品质量标准法律规范的,甲方有权拒绝进入卖场或清退出卖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有连带服务的商品在售出后必须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由于售后服务不善造成顾客投诉,给甲方带来不良信誉时,除承担甲方解决问题产生的费用外,另外承担服务不善补偿 1000 元/次;3.经营期间,因顾客投诉而被执法机关或遇执法机关例行检查时,因此在甲方卖场抽样检查的抽样商品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以执法机关提供的手续和票据为准)。下载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