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遇到合同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yingle.com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七条释义 第七条 下列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交易习惯”: (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纳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二)当事人双方常常使用的习惯做法。 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赢了网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订立、合同终止等合同法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假如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合同法首页查看,感谢您的访问。【条文主旨】 本条是对《合同法》交易习惯的解释。【条文理解】 一、适用范围 本条对《合同法》中交易习惯这一概念进行了解释,规定了人民法律咨询 s.yingle.com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认定交易习惯的规则,确定了交易习惯的举证责任本条解释适用于《合同法》中直接或者间接包含交易习惯这一概念的法条。 《合同法》中直接包含交易习惯这一概念的法条共有 9 条,分别是总则部分的第 22 条、第 26 条、第 60 条、第 61 条、第 92 条和第125 条,分则部分的第 136 条、第 293 条和第 368 条。从内容上来看,第 22 条和第 26 条规定的是承诺的方式和承诺的生效;第 60 条和第 92条规定的是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后合同义务;第 61 条和第 125 条规定的是补充协议的确定和合同解释;第 136条、第 293 条和第 368 条则分别规定了买卖合同、客运合同和保管合同中的一些附随义务。 包含交易习惯概念的第 61 条又多次被其他法条引用,所以《合同法》中还有许多间接包含交易习惯这一概念的法条。仅买卖合同一章就有第 139 条、第 141 条、第 154 条、第 156 条、第 159 条、第 160 条、第 161 和第 170 条等 8 条引用第 61 条,这些法条都涉及根据第 61 条中的交易习惯填补合同漏洞的问题,从而间接包含了交易习惯这一概念。 可见,广泛运用交易习惯来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是《合同法》的一个重要特色,而通过司法解释对交易习惯概念进行准确界定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二、确定交易习惯的前提条件 本条解释规定,认定《合同法》所称交易习惯的前提条件是该交易习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即交易习惯必须适法。强制性规定的目的就是控制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