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制度变革、意识形态与社会稳定*岳 永(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西安 710069)内容摘要:本文讨论了在社会秩序演进过程中制度与意识形态、制度刚性变迁与意识形态弹性演进、制度变革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文章首先重新界定了制度和意识形态,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社会秩序及其演进的一般方式。同时通过对缓解社会动荡的三种方式(1)制度变革幅度减小(2)变革路径改变(3)变革频率加快不成立的层进分析,揭示了制度刚性变迁与意识形态弹性演进的冲突最终会引起制度的权威性与有效性二者不可兼得的矛盾。最终得出制度设计是无益的,只有自发形成的制度才是最有效的结论。关键词:制度设计 刚性变迁 意识形态 弹性演进 社会秩序 一、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区分 诺斯认为:(1)制度是由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共同组成;(2)正式规则就是那些“一夜之间可以被政治组织所改变”的规则;(3)非正式规则就是指我们通常所说的惯例、习俗、传统等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4)意识形态就是个人对社会游戏规则的态度,它构建了我们理解周围世界的主观框架,并受主观模型、信念、可靠的理论及神话传统共同影响①。 但是我们发现,较之正式规则而言,非正式规则和意识形态之间存在更多的内在一致性 。既然诺斯认为惯例、习俗、传统组成了非正式规则,那么我们再深化讨论:惯例、习俗和传统这些非正式规则如何形成?实际上任何惯例、习俗与传统都是人们的意识形态形成、进展过程中的产物,是意识形态的沉淀形式,是人们意识形态在当时社会中的客观反映。并且非正式规则和意识形态之间有着:(1)共同的来源——由全体民众提供,非个别人突发奇想的产物;(2)共同的基本特性——长期的相对稳定性,非外力所能轻易改变。因此林毅夫将非正式规则和意识形态归为一类。②。本文也实行了这一分类方法。但是林毅夫和诺斯相同的一点是都将制度划分为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两类。这可能是受了 institution 一词的影响,在英语中 institution 一词具有很广泛的涵义,包括、制度、风俗、习惯、观念等范畴,涵概了几乎整个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意识形态。这种泛义的概念十分不便于我们讨论的进一步深化。同时我们看到,首先,正式规则是由某些政治组织、经济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决策管理者提供,多数人是没有决策权的;而意识形态(含非正式规则,下同)则由全体民众所提供,每个人的个体意识形态都包含在其中。其次,正式规则的变化具有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