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梧州市工人医院双向转诊服务协议书甲方:梧州市工人医院乙方:岑溪市人民医院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为广阔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在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工作合作协议:1. 乙方在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凡遇符合双向转诊上转指征的患者,在患方自愿的前提下,应及时转送到甲方进一步诊治。2. 甲方义务为乙方具备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3. 甲方对乙方转送的符合双向转诊指征的患者,特别是急、危、重病人和高危孕妇,应优先组织会诊处理和安排住院,为病人提高优质、便捷的服务。4. 乙方应积极组织具备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甲方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工作。5. 乙方义务为甲方工作人员开展的义诊、巡诊、会诊等服务制造条件、提供便利。6. 在患方自愿的前提下,甲方应将乙方居住在服务范围的符合医疗卫生服务双向转诊下转指征的患者转至乙方接受相关治疗或服务。7. 双方应严格根据《双向转诊管理制度及服务流程》规定和要求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及时向双方提供转送病人的有关诊疗资料,下转病人要提出后续治疗方案。8.假如乙方通过预约方式转诊病人,可以通过 12580 预约平台或我院预约转诊电话(0774-2024881),等方式进行预约转诊,甲方接到乙方预约就诊信息后及时根据患者病情及预约就诊时间安排相关预约治疗事宜并做好登记。9.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科另行协商解决。1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区卫生局各一份。11.协议时限 2024 年 月至 2024 年 月。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2024 年 月 日 2024 年 月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