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丰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登记系统房地产企业入网申请书企 业 名 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 目 名 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 目 坐 落 :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丰县房地产管理局编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品房入网销售申请承诺书南丰县房地产管理局:本公司开发建设的_____________商品房项目已向你局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特申请入网销售并承诺如下:一、遵守国家和本市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恪守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维护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遵守南丰县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备案登记管理规定,杜绝下列有违诚信的行为:(一)提交伪造、虚假的申请入网销售认证文件;(二)以抬高销售价格或者虚构已成交信息等方式拒绝购房者购买可供销售的商品房;(三)发布与实际成交价格有明显差异、不真实的房地产销售参考价格;(四)未通过网上备案系统与购房者签订商品买卖合同的;(五)诋毁网上信息的准确性;(六)其它违反诚信的商品房销售活动。二、遵守南丰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网上备案的各项技术管理法律规范,自觉维护网络运行安全。在入网销售期间,网上操作人员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将帐号和密码提供给他人,因本公司操作失误导致的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三、法律规范销售行为,树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形象。不与购房者签订被限制交易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以预定、预约等方式进行销售活动。保证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一致。经有关部门认定属虚假广告的,退款退息或赔偿。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及时进行备案登记,同意承担不及时备案登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四、接受贵局对商品房网上销售行为的监督,妥善处理购房人的投诉,贵局要求对购房人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和解释的,本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反馈,确属本公司有违有关管理规定和承诺事项的,应当及时改正并消除影响。五、在入网销售期间本公司有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和所承诺事项的,贵局可通过“南丰县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南丰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其他媒体予以公示并载入本公司的诚信档案。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丰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登记系统入 网 认 证 委 托 书委托人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