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联合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合同编号:鉴于招标人为获得招标医用耗材和伴随服务而进行的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招标医用耗材的投标。根据新疆阿勒泰地区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联合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评标中标(包括议价成交,下同)结果,卖方的部分品种中标或经议价成交。为确保中标医用耗材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现由买方与卖方签订医用耗材购销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第二条: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中标品种通知书》;2、《配送时间及伴随服务承诺表》(参见《投标文件》);3、通用合同条款(参见《招标文件》)。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第三条:本合同仅为明确买卖双方在本次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 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1 日)内的医用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配送服务。本次中标人获得的是招标采购周期内中标(议价成交)品种的独家供货资格,采购量以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量为必须完成的最低采购量(此采购量应不低于买方去年同期实际采购量),所有中标医用耗材及备案采购品种买方必须进行采购,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本次《医用耗材需求一览表》以外的同类医用耗材替代中标品种,参加此次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必须按国务院六部委 320 号文件要求和纠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要求的采购量。第四条:医用耗材应使用原厂包装物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医用耗材均应提供适当额外包装,以防止医用耗材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包装应能够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变质、防野蛮装卸,以确保医用耗材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额外包装不得另行收费。第五条:根据订货单确定的内容及交易习惯,由配送商负责送货上门,运输方式由卖方自行确定,交货时如买方要求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卖方应当予以提供。第六条:供货期限卖方自确认买方订货通知之时起三个工作日内交货,如卖方在《配送时间及伴随服务承诺表》中对配送时间作出承诺的,按该承诺时间执行。第七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1、供货价格:按成交的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配送、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因政策变化导致价格发生变动,对尚未售出和在变动期间供货的医用耗材,卖方都应相应调整供货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