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管理,促进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 化、标准化,保证工程监理的工作质量,提高监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 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程项目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要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工作制度。 第三条 监理单位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要合理,专业配备齐全、职称结构合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的比例不得少于60%。 第四条 监理单位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质量第一”的原则,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 第五条 监理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业主提供高质量技术服务和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安装、市政等工程施 工阶 段 的工程建设监理。凡 在本省行政区 域 内从 事工程建设监理以及有关活 动 必 须 按 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监理工作程序 第七 条 监理工作程序 框 图 1、 接 受 监理任 务委 托 及签 定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发 出 监理招 标 文 件 并 提供有关资 料 ↓ 监理单位编 制监理大 纲 参 加投 标 ↓ 建设单位发 出 中标函 ↓ 监理单位与 建设单位 拟 定合同 条件 ↓ 建设单位与 监理单位 签 订 正式 监理合同 ↓ 合同 生 效 2、招 投 标阶 段 的监理咨询程序 : 协 助 建设单位编 制 工程招 标文 件 ↓ 协 助 建设单位对投 标 单位进行资 格审 查 ↓ 协 助 建设单位召 开 现 场 勘 查 和招 标会议 ↓ 协助建设单位开标评标 ↓ 协助建设单位 发出中标通知 ↓ 协助建设单位 签订施工合同 3、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程序 建立项目监理机 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或方案) 构进驻施工现场 2、分包单位资格(质)审查 ↓ 3、审批工程开工报告 编制监理规划 4、查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 清单及规格与质量 ↓ 5、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控制 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 6、实施工程进度控制 ↓ 7、实施工程投 资控制 实施施工过程监理 8、定期召开工地会议及技术洽商 ↓ 9、单位工程验收 组织工程竣工初验, 10、积累管理资料 签署监理意见 ↓ 参与工程竣工验 收及移交 ↓ 积累监理资料并 及时整理归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