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办法 (试行) 云师大教[2010]13 号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教师教育工作,保持云南师范大学的教师教育特色,进一步强化师范专业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全面提高师范专业学生的从教能力,按照国家教委《高等师范学校学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试行)的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本考核办法,对我校师范专业学生进行教师职业技能考核。 一、技能考核目的 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师范类专业在校学生进行系统的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引导学生将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育学的理论与方法转化为具体从师任教的职业行为方式,并使之趋于规范化,促进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形成,为教育实习工作和未来教师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技能考核对象 师范类专业学生。 三、技能考核组织 为顺利开展师范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工作,学校将成立“云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组委会,组委会设主任1 名,副主任2 名,成员若干名。组委会下设“云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和具体的考核工作,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设办公室主任1 名。学校要求各相关学院成立“云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领导小组。由各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教师职业能教学安排、培训和考核组织准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可由各学院学科教学法教师及 具有较 高学科专业知识水 平 的专家等人 员组成。 四、技能考核内容与要求 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内 容 为四 项 : 书 写 规范汉 字 和书 面表 达 技能、普 通 话 与教师语 言 能力、教学工作能力、学科专业水 平 与课 程 资 源 开发 利用 能力。 (一)书 写 规范汉 字 和书 面表 达 技能 1.书 写 规范汉 字 (1)考核要求与标准 ① 正确掌握汉字的字形结构、笔画、笔顺。 ② 汉字书写笔画清楚,正确规范,熟练有力。 ③ 书写字体大小适中,布局合理,匀称美观。 (2)考核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书写正确规范、工整美观的汉字:钢笔字书写,内容不定,字数不少于120 字;粉笔字书写,古诗一首,字数不限;毛笔字书写,内容不定,字数 10 字。 (3)考核组织 ① 考核: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考核。 ② 评分:由教务处组织书法教师或书写技能较高的教师组成评分小组,亦可组织部分有书法专长的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参与评分工作。 (4)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