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 编号: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考核表申报企业名称: 申 请 产 品: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联 系 人: 考 核 日 期: 年 月 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填 写 说 明 一、此表格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统一规定。封面编号由省农业厅统一编写。DYS-XX(XXXX)XXX。XX 表示省份序号,按农业部1999 年 23 号令执行;(XXXX)表示年份;XXX 表示企业固定编号。 二、本审核表由评审组填写,一式两份,评审结束后,市、县农业(畜牧兽医)局应签署意见,上报省农业厅一份,市、县农业(畜牧兽医)局存档一份。 三、考核填报必须客观真实,不得随意涂改。 四、评审组意见应填写“经现场审核合格”或“经现场审核不合格”,由组长签字。考 核 说 明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市、县农业(畜牧兽医)局应成立评审组,每个评审组由3-5 人组成,评审组成员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行政职务。应具有经农业部培训合格的评审员 1 人以上。 二、评审组成员必须高效廉洁、客观公正、严守秘密,维护审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表 1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考核汇总表 企业名称: 联系人: 编号:考 核 项 目考核项目数合格判定标准实际考核符合项目合格数说明:1、类别分为:关键项(A)、重要项(B)和一般项(C)2、单项考核结论分为:符合(√)和不符合(×)关键项A重要项B一般项C关键项A重要项B一般项C关键项A重要项B一般项C一、厂房设施要求261251 3、最终考核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4、判定标准:⑴ 关键项(A)项目中有不符合,即为不合格。⑵ 重要项(B)项目中不符合项目超过 20%,即为不合格。⑶ 一般项(C)项目中不符合项目超过 50%,即为不合格。合格企业至少应达到单项和合计项目数考核符合的数量要求。二、生产管理要求196173 三、人员要求155143 四、质量管理要求274262 五、环境和安全要求012011 六、管理制度和文件022021 合 计6302062511 表 2 评审组人员及审核结果评审组成员签字姓 名职务或职称工作单位签字现场审核结论合格□ 不合格□评审组意见 评审组长签字:年 月 日 企业意见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县农业(畜牧兽医)局意见负责人签字: (公章)年 月 日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考核表(一) 编号:序号考 核项 目考 核细 目考 核 内 容考核方法记 录类别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