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金龙大厦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深圳金龙置业有限公司 与深圳市鼎邦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中国金龙大厦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深圳金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深圳市鼎邦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中国金龙大厦(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供双方恪守。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1.甲方:深圳金龙置业有限公司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 1002 号京广中心 19 楼电话:(0755)25196633传真:(0755)251961232.乙方:深圳市鼎邦物业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4003 号世界金融中心 A 座 7 楼 D 单元电话:(0755)25980788 传真:(0755)25980728第二章 注释1.除合同內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1.1“本物业” 指名称为中国金龙大厦本物业的物业整体,地址位于深圳市中心区[26-3-4]地块;1.2“用户” 指物业全体业主、租户及其他合法使用者;1.3“管理公约” 指物业所有业/租户和使用者须共同遵守的契約;1.4“预算” 由乙方分别按收入与支出编制之本物业可行性财务预算;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5“管理费”由乙方依据预算制定之各单元业主每月应缴的管理费;1.6“工作日”国家颁布的法定公休日以外的日子;1.7 “合同期” 是指从 2024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止; 1.8 “本合同”指本物业管理顾问合同;2.本合同内之标题乃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第三章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形式1.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形式乙方于签订此合同后,即委派中央顾问小组开展工作,根据本物业实际情况每月 2-3 次至本物业现场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并出具书面报告。甲方如有重要会议需乙方参加,甲方需提前 3 天通知乙方,乙方派员参加。第四章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内容1.销售方面顾问服务内容1.1配合甲方本物业营销宣传、推广工作之需要,提供乙方企业简介、 主要业绩证书、在管物业图片及资质等资料;1.2 草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临时公约》等在销售时应具备的各项法律法规文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3 从物管服务的角度对销售中心示范单位等的布置进行优化,使客户预 先体会到物业管理的良好服务,给消费者以信心,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欲;1.4 根据销售的需要,解答客户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咨...